Apr
21
陈绍基王华元案的启示
时事政治>陈绍基王华元案的启示
陈绍基在任广东省委副书记前,曾长期担任省公安厅长、政法委书记要职,此后又任省委分管组织人事的副书记;王华元从部队转业后得到地方党委重用,96年起由省纪委副书记升任省委常委、纪委书记,02年升任省委副书记、兼任省纪委书记、兼管省政法委,直到06年调任浙江省委常委、省纪委书记。陈、王二人的职位及分管工作的变化过程告诉人们,广东一方党员干部、社会各界的生杀与夺、荣辱否泰曾系于恶吏贪官一身长达十数年之久,特别是兼任省政法委书记后的王华元更是权倾党内外,威压公检法,不能不说明这是广东党组织的灾难,广东人民的不幸!因此,广东的党和人民对党中央、国务院及中纪委这样的决定的拥护之情,感慨之意,及其在广东官场的震动自当不言而喻。
近些年来,在全国大案要案不断的情况下,改革开放的先行试验区和前沿阵地的相对“平静”,不能不让人们想到执法执纪的关键人物,想到陈、王二位的“保驾护航”之“功”!目前,陈、王正在接受“组织调查”,很多情况目前还不得而知,不容妄加猜测,但是,从目前可见的相关报道来看,陈、王二案都直接间接与黄光裕、郑少华案有关。以此,可以肯定地说,这是新时期以来同一案由一次性倒下省级“高官”最多的一案,也是建国以来同一省委前后两任党内法纪最高官吏同时“免职“的唯一案,就中传递出的政治信心很值得体会、值得思考。
全国“首富”黄光裕被首都公安部门的审查,仅凭目前可见的点滴材,即足可以洞穿“巨富奇迹”的一切神话。此时,从广东到北京一些身居公安、司法部门要职的“领导”们竟然感到一种从未止息的思路的末日,于是,公开明令公安司法机关、地方立法要为“有问题的大企业”主要负责人“法外”开脱之特权,说的是“共渡金融危机”,实际上是临危发难,公然挑战法治、挟持法规、绑架政府、戏弄党纪,试图再一次为“新经济阶层”讨要一块法制“封地”。他们有持无恐,胆大至极,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他们手中掌握着的那一部分执法、立法、释法和执纪、立纪、释纪权力。而作为一种脱离主流的操作层面的“创新”,除了必须具备的一定权力之外,就是事实上要具有丰实的官场“人脉”,领导基础,上层氛围。正在上层对此表面上“平静”异常的时候,郑少华被撤职“双规”,紧接着陈绍基、王华元被“免职”接受“调查”,无疑给长期以来旨在修法改制、维护特权的“改革”加上一个“注释”——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”的原则不容改变!这同时表明的是“以法制国”新阶段的开始!逞权弄法者当诛!
陈绍基王华元案引人深思。

原创
说说您对《陈绍基王华元案的启示》的看法:
房祖名支持成龙言论 梁振
南京418抢劫案始末